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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03-08文章来源:   

为推动实现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有效的预防文物建筑发生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结合自治区实际,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起草编制了《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安居北路119号,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邮编830000

电子邮箱:402688204@qq.com

联系人:孙丰刚

联系电话:18109925833

附件:《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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