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关于2024年度使用领域经维修后灭火器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第一批次)
时间:2024-08-27文章来源:
各社会单位:
为持续提升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关于印发<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消〔2024〕68号)文件精神,结合疆内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实际情况,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于2024年3月至5月开展了使用领域“经维修且在有效期内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模式在全疆范围内随机抽取社会单位选用的经灭火器维修机构维修且在有效期内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现将第一批次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附:2024年度经维修且在有效期内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质量抽查结果公告汇总表(第一批次).xlsx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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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