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域消防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6-07-13文章来源:
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全域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牵头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域消防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373561008@qq.com。 二、传真:09914688275。 三、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119号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监督处(邮政编码:830000,联系电话09914688272),并在信封上注明“全域消防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域消防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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